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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化工学院2024年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作者: 摄影: 编辑:王启合 审核: 发布日期:2024-03-28 浏览量:

为进一步规范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确保复试工作的有效性,按照安全、公平、科学原则,按时保质保量地做好化学化工学院2024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复试和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四川省招考委及西华师范大学的相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1.学院复试工作小组人员名单

学院成立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小组,根据《西华师范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以下简称“《复试办法》”)制订本细则并组织实施,指导本单位的复试小组进行相应的考核工作。

组 长:廖运文

副组长:郑琳川

成 员:刘全忠 杨秀培 高和军 秦大斌 敬林海 李明齐 廖钫 王中华 程正军 周丽梅 文丰玉 谢治辉 高成 周大刚 刘珍 方智 刘伟 何承宇 隆继兰

招生督查组:赵燕徐(组长) 王启合 陈中兰

2.复试对象

考生进入我校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分数要求(以下简称“复试线”)按《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考生)分数要求执行。所有调剂考生均须参加复试,调剂复试工作细则另文发布。复试分第一志愿和调剂两个阶段进行,复试考生名单将在适当时候在我院网站进行发布。

3.复试工作材料

考生须按《复试办法》(《复试办法》在我校研究生院主页发布,网址为:https://yjsy.cwnu.edu.cn/info/1014/12222.htm,不再发放书面通知)准备相关资格审查材料,提交资格审查的材料请扫描制作成PDF文件,按材料顺序以“材料序号姓名材料名”为文件名,准备好后于3月30日18:00点之前打包发送到邮箱18782530068@163.com。

4.复试工作安排

4.1 复试时间

报到时间:

3月29日中午18:00点之前所有学生完成加入学院复试QQ群(QQ群号:554639446),3月30日18:00点之前完成资格审核。

复试日程安排:

学科教学(化学)、科学与技术教育、有机化学、无机化学、分析化学、物理化学等方向复试时间为3月30日-4月13日, 第一志愿复试时间为3月31日,调剂复试时间另行通知,具体复试时间在学院网站上查询。

4.2复试形式

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将采取网络远程方式进行,相关网址见学校研究生院通知或复试QQ群通知。

西华师范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阶段信息中公布的复试科目考试范围,纳入此次网络远程复试“专业综合知识考试”中进行口答;同等学力加试科目考试范围,也以网络远程复试口答形式单独进行。

有关复试费、复试设备准备、网络环境准备等按学校《复试办法》及学校相关具体要求执行。

4.3资格审查和体检

资格审查和体检工作按学校复试工作办法及考生复试通知书安排进行,详见学校研究生院网站通知。

4.4复试项目

主要包括资格审查、专业综合知识考试、综合素质考核(综合素质和能力、创新精神和能力、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等)、同等学力考生加试、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体检,及我院认为还需要考核的内容(如大学期间的学习成绩、科研成果等)。

1.专业综合知识考试,满分为50分,考试形式为口试;试题内容由我院命制综合性、开放性问题,与西华师范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科目及参考范围》中公布的复试要求及相关说明一致。

2.综合素质考核,40分。根据《西华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复试小组工作基本规范》组织开展。

3.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10分。根据《西华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复试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办法》,在面试过程中组织进行考查考生外语实际听说的应用能力。

4.同等学力考生必须加试,加试方式为口试,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计算,加试科目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加试科目、参考书目请参看我校发布的《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科目及参考范围》。

5.体检, 所有拟录取的考生均须参加体检。不参加体检(含复检),视为体检不合格。体检按照《复试办法》相关要求执行,确定待录取后一周内,考生在研究生院网站下载统一制定的体检表,在当地县级及以上医院体检,并将加盖医院公章的体检证明报告发送至邮箱18782530068@163.com。

6.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按学校《复试办法》执行。

4.5复试主要流程

1.学院资格审查人员在复试之前将审核考生提交的复试资料,审核考生签订的《诚信复试承诺书》。

2.学院将设立独立的复试巡查账户,学院将账号报研究生院备案,研究生院将组织相关部门人员进行网上复试巡查。

3.考生进入面试间进行面试。面试小组助理可查看考生基本信息(可不含个人信息)以及上传的材料信息,再次核验考生身份,严防复试“替考”。

4.考生应首先进行自我介绍、确认知晓复试要求;考生抽取试题,然后对复试试题按顺序逐一回答,答题结束后,告知复试助理已答题结束。复试小组助理确定复试结束后,将考生移除复试系统,再允许下一位考生进入系统复试。一次仅允许一名考生进入系统复试。

5.面试结束,复试小组各成员独立打分。考生助理可另外用电脑查看考生材料以及登录评分等,纸质评分材料需一并提交备案。

6.下一个考生进入面试。面试小组助理要提前进行确认。具体网络操作流程学校研究生院将另发通知。

7.突发情况处置

(1)如遇考官网络掉线、考生网络掉线。提前备案联系电话,如掉线或画面不清,面试可暂定,可规定是否切换为备用软件或者电话面试(免提),接续之前时间继续完成剩余部分面试。

(2)如考生确有困难,无法连接网络或网络受限,请提前于3月30日前发邮件到《复试办法》中指定邮箱,我们将与考生当地的移动公司联系,提供技术兜底服务。如果考生不选择任何一种方式进行复试,按照教育部及教育厅视频电话会议精神,可以视为考生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4.6复试成绩计算

1.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计算及使用

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按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之比为:初试成绩占60%,复试成绩占40%进行加权计算,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

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具体计算办法如下:

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 =(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

复试成绩=专业综合知识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考核成绩+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成绩+学术或实践成果附加分

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以及在科研或相关实践中表现突出者,可对学术或实践成果加分。加分原则在3分范围内酌情加分(加分由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计入复试成绩。

学院按照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若有相同的,依次按小数点后第三位数值、复试成绩、初试统考科目成绩之和、初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排序。由于体检不合格取消待录取资格的名额,将根据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2.考生的复试成绩低于60分,视为复试成绩不合格。

3.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察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

5.复试申诉受理

若考生对学院复试结果有异议的,可按《复试办法》规定提起书面申诉。也可在学院复试结果公布24小时内向学院复试工作小组提起书面异议,联系电话:15608431716。

6.复试其他事项

1.学院严格执行学校的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实行信息公开制度。

2.本《方案》中涉及考生递交材料(明确接收人身份的除外)的,接收人均为学院联系人。

学院联系人:方老师,邮箱:18782530068@163.com。

3.本《方案》未尽事宜,请参见《复试办法》。

4.本《方案》由化学化工学院复试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化学化工学院

2024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