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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化工学院2025年研究生评优评审实施细则


作者:刘珍 摄影: 编辑:刘珍 审核:杨秀培 发布日期:2025-10-30 浏览量:

在《西华师范大学关于评选2026届优秀毕业生的通知、中共西华师范大学委员会研究生工作部关于评选2024-2025学年度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的通知》的基础上,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订以下细则:

一、学院研究生评优评选工作领导小组

在学校统一指导下完成学院各类优秀研究生的评审,成立学院研究生评优评审领导小组。

组长:廖运文、郑琳川

副组长:赵燕徐

成员:刘全忠、杨秀培、高和军、李明齐、秦大斌、陈中兰、程正军、谢治辉、王鹏、周丽梅、褚文道、隆继兰、王中华、文丰玉、杨琴、方贞、王玉银、付潇、刘珍

二、化学化工学院2024-2025学年度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细则

(一)评选对象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在学制规定学习期限内的二三年级全日制在基本修业年限内的硕士研究生。

(二)评选条件

1.基本条件

(1)始终坚持学习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理想信念坚定,在政治上、思想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和人生观,志存高远、脚踏实地,不畏艰难险阻,勇担时代使命。

(3)具有优良的道德品行,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在校期间未受过处分,无不良记录。

(4)读研期间学业优秀,未出现不合格(补考、重修)课程情况。

(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志愿服务和社会实践等活动,身心健康,积极向上,崇尚美德,乐于奉献。

2.具体条件

优秀研究生和优秀研究生干部不能同时参评。各类别须同时满足下设具体条件。

(1)优秀研究生

①2024-2025学年度获得国家奖学金1次,或学业奖学金1次,或单项奖学金1次。

②参评学年度(2024年11月1日-2025年10月30日)积极参加各级各类活动。校级及以上活动、竞赛奖项获得者,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2)优秀研究生干部

①参评学年度在学校或学院担任研究生干部,含班级班长,班级团支部(副)书记,党支部(副)书记,校、院研究生会主席、副主席,校、院研究生会各部部长、副部长。

②积极主动为同学服务,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三、化学化工学院2026届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细则

(一)评选对象

2025届毕业研究生

(二)评选条件、优先条件与否决条件

1.优秀毕业生的基本评选条件

(1)始终坚持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理想信念坚定,在政治上、思想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和人生观,志存高远、脚踏实地,不畏艰难险阻,勇担时代使命。

(3)具有优良的道德品行,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4)学习勤奋,学业成绩优秀。

(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志愿服务和社会实践活动,身心健康,积极向上,崇尚美德,乐于奉献。

(6)对响应国家号召献身国防事业,自愿到艰苦边远地区、城乡基层和重点领域等就业的毕业生,以及获得国家级奖励的毕业生,可优先推荐评选;对在思想品行方面有突出表现或做出突出贡献,获得公认和好评的毕业生,可直接推荐评选。

2.具体条件

同一毕业生,院、校两级优秀毕业生不能同时评选,省级优秀毕业生必须在校级优秀毕业生中产生。各类别须同时满足下设具体条件。

(1)院级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

在符合基本条件的基础上学院将综合考虑各类评优指标和科研、英语、实践方面的表现进行评选。同等条件下,适当兼顾不同研究方向。

根据《西华师范大学选派学生赴凉山州顶岗实习支教工作方案》(西华师大校〔2023〕44号)精神,“赴凉山州顶岗实习支教学生完成任务经考核合格后,参评院级优秀大学生时冲抵一项硬性条件”。

(2)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

全日制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的评选,在符合基本条件基础上,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①读研期间学业优良,未出现不合格(补考、重修)课程情况。

②读研期间至少获得国家奖学金1次,或二等及以上等级学业奖学金1次,或单项奖学金1次。

③全国大学公共英语等级考试六级(达到425分);或全国高校英语专业四级及以上;或全国大学公共英语等级考试四级(达到425分);且有SCI或CSSCI期刊文章(不含会议论文),学科教学、科学与技术教育专业发表了北大核心或校C类论文的优先。

研究生科研成果的有效性和级别以西华师范大学科研处当年管理文件和实际认定为准,须是研究生在读研期间以西华师范大学为第一作者单位(或通讯作者单位),且以本人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学生为第二作者)发表的学术论文。

(3)省级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

全日制省级优秀毕业研究生的评选,在符合基本条件基础上,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①读研期间学业优秀,未出现不合格(补考、重修)课程情况,综合测评成绩在本年级本专业排名前15%(包含学术科研、学业成绩、其他表现)。

②读研期间获得国家奖学金或一等学业奖学金1次。

③读研期间获得校级“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优秀共产党员”等其中一项及以上荣誉。

3.优秀毕业生评选的优先条件与否决条件

(1)优先条件

①在其他条件等同的情况下,在校期间受到地方政府(地、市、州级及以上)表彰、奖励者(以证书为准),可优先评选为优秀毕业生。

②在其他条件等同的情况下,在校期间获得省级及以上荣誉者或参加省级及以上各类比赛获奖者(以证书为准),可优先评选为优秀毕业生。

2.否决条件

①有违法违纪行为,受到学校警告及以上处分者。

②曾参加过任何邪教组织和其他非法组织者。

③毕业前有违法违纪行为者,学校将收回其证书,取消其“优秀毕业生”称号。

④对于各学院上报的初评优秀毕业生名单,凡被学校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查不合格的,该名额取消。

四、其它说明

1、本次学院评优,将评选优秀研究生29名,优秀研究生干部7名,省级优秀毕业生3名,校级优秀毕业生14名,院级优秀毕业研究生14名。

2、优秀毕业生、优秀研究生原则上不重复评选(省级优秀毕业生除外)。

3、同等条件下,未获评相应奖项的高年级同学优先评选。

4、无故缺会、缺课、不假离校等违反校规校纪行为等暂缓考虑评优。

5、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收回证书,并按学院、学校和国家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6、未尽事宜,由学院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商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