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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化工学院2025年春季学期全日制研究生特别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2025-04-28 浏览量:

根据《西华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办法(修订)》(西华师大校〔2025〕12号)文件精神以及《关于开展2025年春季学期全日制研究生特别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现将本次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化学化工学院特别奖学金、单项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组长:廖运文、郑琳川

副组长:赵燕徐

成员:刘全忠、杨秀培、高和军、李明齐、秦大斌、廖钫、陈中兰、程正军、谢治辉、王鹏、周丽梅、褚文道、隆继兰、王中华、文丰玉、钟敏、方贞、刘伟、刘珍以及学生代表。

二、时间安排

评审工作线上(研究生系统)线下同步进行。采用学生自愿申请(线上操作手册参考附件2)、学院初评(线上操作手册见附件3)和学校审定相结合的方式有序开展。

1.4月28日―5月12日 各学院初评。学院的奖学金指标分配情况、申请人得分排名及相关证明材料等情况须进行多渠道公示。(特别奖学金、单项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中“申请理由”的落款时间须在此时间范围内)

2.5月13日-5月15日 各学院公示3个工作日。

3.5月16日 各学院完成线上审批。(审批表中“基层单位意见”的落款时间须是此日期)

4.5月19日 各学院初评材料报送研究生工作部。

5.5月19日-5月21日 研究生工作部审核各学院初评材料。

6.5月22日-5月23日(暂定) 召开学校奖助学金领导小组会议。

7.5月26日-5月28日(暂定) 学校评审结果公示3个工作日。

如对研究生奖学金评审结果有异议的研究生,可在学院公示阶段具实名向本学院评审委员会赵燕徐老师(电话:18090574897)提出书面申诉,评审委员将会及时调查、研究并在学院初评公示期内予以答复。如申诉人对学院做出的答复仍存在异议,可在学校公示阶段向学校研究生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提请裁决。

三、成果认定时间及名额分配

特别奖学金:学院2024年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评定之后至本次各学院评审规定时间之前为成果认定有效期。总指标不超过10人。若各学院提交申请且符合评审资格的人数多于10人,则采取打擂评选的方式确定获奖者。

单项奖学金:学院2024年单项奖学金评定之后至本次各学院评审规定时间之前为成果认定有效期。总指标为在校全日制研究生人数的6%,化学化工学院单项奖学金名额为17人(详见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