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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化工学院2025年上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不端检测通知

发布日期:2025-03-25 浏览量:

各学科方向负责人、各位导师、2025届研究生:

   为提高我校研究生培养和学位授予质量,切实加强研究生学术道德及学风建设,根据研究生院要求,我院拟开展2025年硕士学位申请者学术不端检测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实施对象

   化学化工学院2025年上半年拟毕业硕士研究生

二、检测时间

   首轮——2025年3月27日至2024年3月29日下午17:00;每天下午17:00导出,24:00前结果从QQ邮箱返回

   二轮——2025年3月30日下午17:00。

三、参检方式

   学生完成研究生系统“预答辩”模块后,补全个人信息,参照附件1,提交论文。联系导师参照附件2,通过审核。研究生秘书系统内导出论文,提交系统送检。每天下午17:00导出,22:00前结果从QQ邮箱返回。

   备注:专业学位研究生需在参检前,额外提交一份有校外导师签字的《专业学位研究生论文查重稿评审意见》至化学楼317(附件3)。未提交者、假冒签名者、校外导师评审不通过者,不予参检。

四、检测结果处理标准

   详见《西华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重合率检测结果处理办法》(西华师大研[2020]6号)。

  1.同时满足以下条件,视为合格。

(1)文字复制比(含直接引用)不超过20%,即:检测系统中“去除本人”文字复制率不超过20%;

(2)剔除直接引用后的文字复制比不超过10%,即:检测系统中“去除引用”文字复制率不超过10%;

(3)非直接引用,连续相同的字数不超过300字,即:检测系统中显示连续相同的红色文字不超过300字。

   2.出现下列情况之一,不予送审,推迟到下学年受理。

(1)文字复制比(含直接引用)达45%,即:检测系统中“去除本人”文字复制率达45%;

(2)剔除直接引用后的文字复制比达35%,即:检测系统中“去除引用”文字复制率达35%;

(3)非直接引用,连续相同的字数达到700字,即:检测系统中显示连续相同的红色文字达到700字。

   3.属于下列情况之一,可申请第二次检测。

(1)文字复制比(含直接引用)为20%~45%(不包括20%和45%);

(2)剔除直接引用后的文字复制比为10%~35%(不包括10%和35%);

(3)非直接引用,连续相同的字数为300字~700字(不包括300字和700字)。

五、检测结果处理方式

1.第一次检测后,由研究生秘书将检测结果与检测结果处理标准发至学生和导师。若符合学校论文检测合格标准,不再进行二次检测;若检测结果未达到合格标准,又在可申请第二次检测的条件范围内,由导师确定是否修改论文后参加重检。对导师不同意进行第二次检测或两次检测仍不通过者,将推迟申请授位。

2.若检测后应该修改而学生未修改,则视为自行放弃重检机会;学院论文检测人员最后审查时发现学生原有检查结果不符合标准,可拒收其论文,不允许其参加答辩。

3.若论文中有与学生本人发表的文章重合或需要直接引用的段落等(超过文字复制比或连续相同的字数),应在获得检测结果2日内取得导师签字认可后,方可予以剔除,不再修改;否则责任由学生自负。

4.若对检测结果有异议,由论文作者和导师共同将书面意见提请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将审议结果报研究生院备案。

六、材料提交

1、拟申请答辩授位的研究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向系统操作人员提交论文进行检测。提交匿名送审版学位论文(送审前)的命名方式为:10638_学号_作者_LW,如“10638_123456789_李三_LW.doc”

2、提交的论文为:将学位论文中所有涉及学校、学生、导师的信息隐去,包括封面上学校代码、学生学号、学校的LOGO,以及致谢、授权声明中涉及学校、学生、导师的相关信息。详见附件4

3、检测通过后,论文作者须在研究生秘书返回的检测报告单(简洁)上签署“本人保证此次检测通过的论文与本人学位论文匿名送审最终定稿版一致”并签名。导师签署“同意送审”并签名。 24小时内交至化学楼317后续将使用检测通过的稿件用于4月1日直接送盲审。





化学化工学院

2025年3月25日